实施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 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国无农不稳,民无粮不安。财政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

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有何意义?下一步如何落实?在国新办5月3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来自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围绕上述话题进行了详细介绍。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会上表示,这两个保险在全国全覆盖实现了真正的“普惠”和“雨露均沾”,使农民收益更有保障,也更有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扩面提标

记者了解到,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产量在我国粮食总产量中占比约九成,播种面积占比约八成,是老百姓饭碗里主要的粮食品种,也是农业保险政策的“主干道”。早在2007年,我国就开始探索物化成本的“基本险”,2012年将“基本险”覆盖范围拓展至全国;2018年探索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2023年这两项保险拓展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2024年实现全国全面覆盖。

“今年这两个更高保障水平的保险在全国全面覆盖,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普惠’和‘雨露均沾’,在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当于把这个保险产品更多地覆盖到农业生产环节中。”廖岷表示,这两个保险实现全国全覆盖既使农民收益更有保障,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从2018年起开展试点,到2023年逐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成效明显。与投保传统的物化成本保险相比,投保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农户受灾后所获赔款大幅增加,种粮农户受益更明显。

廖岷介绍说,该政策实现全国全覆盖有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尤其是在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频发背景下,利用现代经济和市场化手段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比如,去年河南发生的‘烂场雨’,成熟小麦霉变,农业保险赔了26亿元,对于挽回受灾农户损失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农民的广泛认可。”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负责人王衍表示,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给种粮农民吃下一颗“定心丸”。投保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后,种粮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有了灾害风险的“缓冲垫”,能够大大增加其种粮信心。有了底气以后,农户就敢多种粮、种好粮。

各地财政实施高比例保费补贴

财政部金融司负责人董德刚在发布会上介绍,本次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大到全国以后,全国全体种粮农户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三个险种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完全成本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物化、土地和人工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相关农产品种植收入,这两个险种的保障水平最高可达相应品种产值的80%。

董德刚表示,从保险责任看,完全成本保险涵盖当地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基本覆盖可能导致农户收入损失的风险,风险保障更加全面。

保费补贴比例方面,通知明确,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在相关中央单位承担不低于1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相关中央单位保费补贴按其种植业务所在地补贴比例执行。

董德刚介绍说,今年实现全面覆盖以后,中央财政对三大主粮保险的保费补贴预算增加近50亿元,加上市县财政的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接近80%,农民自己交约20%,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支持。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保障专业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加强费用管控,确保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董德刚解释称,之所以作出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的要求,主要是引导保险公司将更多资金用于向农户支付赔款。目前全国平均综合费用率处于15%到16%之间,降本增效很有成效。

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表示,作为监管主责主业,金融监管总局正在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拟就如何推进农险精准投保理赔等工作出台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承保理赔业务,提升农险合规和服务水平。

廖岷还表示,目前我国实施的物化成本保险——即“基本险”及完全成本保险,都属于自然灾害保险类,在农业保险中占比超过98%,占绝大部分比重。“这些都是属于世贸组织认可的‘绿箱’措施,与国际规则高度契合。”廖岷说。

加强部门协同 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廖岷表示,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已建立起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发展有合力、农户有收益、产业有保障、资金有效率、运行较规范的持续发展格局。这次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后,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总结归纳实践经验,指导新实施地区将工作做得更好,提质增效。

“财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从发展目标、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统筹推动。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市场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和定损指导。保险公司负责提供承保、理赔、宣传等具体服务。”廖岷表示,此外还有农业再保险公司负责提供再保险服务,分散大灾风险。

廖岷表示,目前各级政府正依托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县级分支机构、乡镇专业网点全面铺开服务网络。本次政策落地过程中将进一步发挥保险网络优势,服务好“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审核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农户满意度、资金管理等,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取得实实在在的惠农效果。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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