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每股现金分红0.12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 2019年7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19年7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9年7月24日
三、发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特殊情况除外)。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自然人红利所得应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由本行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0.024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96元。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12元。
2.自然人股东的红利由本行直接存入股东在本行开立的分红账户;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股东的红利由本行直接存入(或汇入)股东提供的分红账户。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电话:010-63229131 传真:010-63229212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