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分期
    一、灵活分期简介
    灵活分期是指持卡人对单笔金额满人民币500元(含)以上的消费,在当期账单日21:00前申请转成分期付款交易,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的业务。
    二、灵活分期业务规则
    (一)申办条件
    1.适用卡种
    仅适用于凤凰标准系列信用卡。凤凰公务卡、凤凰福农卡(信用卡)、凤凰福瑞卡、凤凰如意卡不适用该分期服务。
    2.申办金额
    申请灵活分期的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
    (二)申办时间
    消费记账日至该笔消费的当期账单日21:00前,此期间任意一天持卡人都可以申请灵活分期。
    (三)申办渠道及流程
    1.短信渠道:主卡持卡人本人可通过预留的手机分期邀约短信登录分期签约平台,对当期满足条件的主卡和附卡消费交易申请灵活分期。
    2.客服渠道:主卡持卡人本人致电本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1096198客服热线转接人工申请。
    3.微信渠道:关注“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公众号,绑定信用卡,选择分期申请。
    4.手机银行:登陆北京农商银行APP或凤凰信用卡APP,根据需要选择分期种类申请分期。
    (四)灵活分期收费标准

分期期数(每个账单周期为1期)

3期

6期

9期

12期

18期

24期

每期利率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年化利率

10.77%

12.24%

12.78%

13.03%

13.23%

13.27%

分期利息收取方式

按期收取,每期利息=分期总金额*每期费率

单笔最低分期金额

500元人民币(含)

提前还款

当持卡人申请分期业务提前还款时收取。按照提前还款本金的3%一次性收取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或按协议定价收取,最高不超过提前还款本金的3%。

说明

1.分期利率有优惠折扣的,以营销活动通知及实际交易页面展示的费率为准。
2.年化利率是按照内部报酬率(IRR)公式计算,提前还款、逾期还款等情况会导致实际年化利率与初始年化利率不一致。

 

如:客户购买手机消费9000元,选择3个月分期,则每月还款3054元(利息54元),三个月还清。

   
    三、不可申请灵活分期的情况
    (一)依照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信用卡章程规定收取的各项手续费用及预借现金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滞纳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不适用分期业务。
    (二)凤凰公务卡、凤凰福瑞卡、凤凰福农信用卡、凤凰如意卡不适用分期业务。
    (三)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不适用本业务。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
    (一)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若在灵活分期期间由于账户逾期、销户、注销卡片、账户被冻结等原因导致状态不正常,或本行认为其资信状况发生恶化,或持卡人涉嫌洗钱、诈骗、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持卡人的未摊销分期本金将全部转为到期应付,该分期提前终止。本行有权宣布分期终止,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
    2.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其他欠款项。
    3.持卡人违反了本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4.持卡人已无清偿能力或身故。
    5.行认为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本约定条款或本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6.持卡人涉嫌从事洗钱、诈骗、恐怖融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行为。或账户被洗钱、欺诈恐怖融资等违法利用。
    (二)分期终止后,未分摊本金和息费转为全部到期,持卡人须根据本期账单向本行支付信用卡账户欠款,其中包括未偿付分期余额和违约金,已经扣收的息费不予退还。逾期处理按照《北京农商银行凤凰信用卡领用合约》相关条款执行。
    (三)其他凤凰信用卡灵活分期交易业务约定详见《凤凰信用卡灵活分期业务约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