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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第47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行将于2023年5月16日起调整电子银行服务收费项目3项,调整账户服务收费项目1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调整项目情况

序号

产品编码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

2050412

网关支付

电子商务业务

对公

个人

对公

本行向客户提供网关支付服务收取的费用。

为电商平台或网络商户及其二级商户提供支付及资金清算等服务。

交易金额的2‰—6‰,在此范围内与客户协议定价。

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业务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定价。按照收费方式不同,不超过单笔交易金额的1%或不超过20元/笔。

2

2050413

第三方快捷支付

第三方机构支付业务

对公

无调整

本行向客户提供第三方快捷支付服务收取的费用。

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合作,为我行个人客户或企业客户提供快捷支付签约、协议支付、提现、信用卡还款、B2C和B2B支付等服务。

交易金额的2‰—6‰,在此范围内与客户协议定价。

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业务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定价。按照收费方式不同,不超过单笔交易金额的1%或不超过20元/笔。

3

2050414

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业务

无调整

对公

无调整

为电商、网贷等互联网商户提供账务处理、支付结算、资金托管、在线理财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为电商平台、教育机构、二手房平台等机构提供包括:支付结算、资金存管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与客户协商确定,存管服务费不超过300万元/年;结算手续费按笔1元—5元/笔,或按交易金额的2‰-1%收取。

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业务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定价。存管服务费不超过500万元/年;按照收费方式不同,结算手续费不超过单笔交易金额的1%或不超过20元/笔。

4

2070404

账户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费

无调整

个人

对公

无调整

客户账户余额变动,由本行向其确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进行提醒。

无调整

个人:按月或包年收取,按月每手机号1元/月,包年10元/年。

对公:每手机号每月10元

个人:
"按月"收取2元/月/账户/手机号;
"按年"收取20元/年/账户/手机号。以下账户免收:民政普通卡、民政优待卡、民生卡、公积金用卡账户。

对公:每手机号每月10元。

1、个人用户免费,优惠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对公用户包年每手机号60元,优惠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1、个人用户:开通大额动账提醒服务(仅提供单笔动账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账户交易提醒短信)免费。优惠有效期:2023年5月16日-2027年3月31日。

2、对公用户包年每手机号60元,优惠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公示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期为3个月,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

三、收费执行时间

2023年5月16日起执行。

详情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198。

特此公告。


北京农商银行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