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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标准(第48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行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新增代理业务项目1项、账户服务项目1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调整项目情况

北京农商银行新增服务价目表

序号

产品编码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1

2080408

代理微众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对公

代理微众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按照农信银代收业务的标准费率(0.4元/笔)向委托单位收费。对办理该业务的个人客户,本行不收取费用。

 

2

2070801

凤凰企业e户通账户管理费

对公

我行向法人客户提供组合账户服务

20元/户/月(以子账户数量为标的收取)

二、公示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期为3个月,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收费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详情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198。

特此公告。


北京农商银行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