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本行将于2023年12月29日起新增市场调节价融资担保项目1项、代理业务项目1项,信用卡项目1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新增项目情况
北京农商银行新增服务价目表
序号 | 产品编码 | 服务项目 | 适用对象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优惠政策 |
1 | 2080808 | 代理黄金回购 | 对公 | 本行向黄金回购机构提供代理服务 | 本行根据协议向黄金回购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服务费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 | |
2 | 2111102 | 法人账户透支服务承诺费 | 对公 |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其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 | 最高不超过协议签订透支额度的0.5%/年。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予以免收。 | |
3 | 2040324 | 信用卡交易动账短信提醒服务费 | 个人 | 信用卡动账提醒短信,由本行向其确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进行提醒 | 2元/月/账户(暂不收取) | |
二、公示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期为3个月,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三、收费执行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起执行。
详情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198。
特此公告。
北京农商银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