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ETC充值业务

我行全网点可代理ETC储值卡充值业务

产品简介:

ETC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简称,通过“车载电子标签+IC卡”与ETC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系统。速通电子标签是记载车辆信息,并与ETC车道内安装的专用设备进行通讯的车载设备。速通电子标签须与速通卡配合使用,方可在ETC车道实现不停车通行。

速通卡是全部采用实名制记载用户信息,用于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专用IC卡,它包括记账卡和储值卡。

记账卡 用户需在速通卡关联的账户预存通行费,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根据通行记录在账户中扣除当次通行费。

储值卡 用户需在卡内预存通行费,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直接从卡内扣除当次通行费。

产品业务特点

充值网点遍布城乡,方便快捷。

业务适用群体

ETC储值卡用户。

业务办理条件

使用现金或本行借记卡、存折为速通卡充值。

温馨提示

需持可正常读卡的速通储值卡才能进行充值。

当速通储值卡的账户余额≤0元时,充值24小时后方可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使用。

储值卡和牡丹速通卡内储值的总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

我行提供的充值发票抬头与速通公司系统内登记的“开票信息”保持一致,且发票抬头不能修改;已开出的发票不能更换;如需修改开票信息,请在充值前与速通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