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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构建“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新华财经北京5月22日电(记者翟卓 闫鹏)“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简单概括为‘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旨在让更多的金融活水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流入科技创新的广袤沃土,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2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具体来看,“3”是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例如在产品供给体系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专业服务。

截至一季度末,银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

“4”是科技金融4项试点,旨在让科技企业获得更多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其中,第一个试点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金融监管总局先后将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已突破3800亿元。

第二个试点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前期最早一批是500亿元,第二批试点1120亿元,近期我们还会批复第三批600亿元试点规模,三批合计将达到2220亿元。”郭武平说。

第三个试点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延长到10年,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80%,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已经全面落地。

第四个试点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推进试点,主要是解决知识产权登记、评估、处置等方面的难题。

“5”是发挥5类金融机构各自服务优势。金融监管总局推动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各类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其中,政策性银行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科创提供中长期、低利率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近几年连续实现贷款余额和户数双增长。保险机构完善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

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则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同时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提供融资租赁等特色服务,解决科技设备更新迭代快等问题。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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