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该项目是债券市场“科技板”启动后首单民营创投机构科技创新债券。
据了解,该项目计划发行总规模15亿元、期限15年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创投基金出资及置换等科技创新领域,重点投向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新能源与新材料、半导体、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较于其他同类型项目,该项目在发行总规模、发行期限均创下新纪录,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引导更多债券资金转化为“耐心资本”,定向支持早期、硬科技项目,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首单民营创投机构科技创新债券成功落地深圳,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宣示意义。央地协同的增信机制与投资机构的积极支持,有效打通了民营创投机构融资的难题堵点,极大地提升其融资能力,为深圳科技创新进一步拓宽中长期资金供给渠道。同时,该项目是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深度融合的充分体现,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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