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本行总行2612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会议期限为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见附件1。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21年6月21日下午5时,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每一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三、出席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登记负责人出席会议的,持出席通知(见附件3)前往本行办理参会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经济组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登记证照副本;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登记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负责人身份证;④股权证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登记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②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出席通知(见附件3)前往本行办理参会登记时,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股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①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也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送交本行办理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5
(三)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2日—6月25日、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本行将根据出席通知(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上述登记文件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登记确认。
四、其他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股权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会,全部费用自理。
2.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登记时间内向本行进行现场参会登记,便于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参会当天,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同时,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与参会引导,主动履行相关疫情防控义务。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媛媛 电 话:010-63229130
殷优优 电 话:010-63229209
传 真:010-63229212
附件: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