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保函
业务简介:
当客户按有关合同偿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我行可根据客户的要求,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做出承诺,若客户未能偿付债务或履行义务,在收到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后,由我行履行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业务品种:
我行可提供租赁保函(LEASE GUARANTEE)、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预付款保函(ADVANCED PAYMENT GUARANTEE)、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维修保函(MAINTENANCE GUARANTEE)、付款保函(PAYMENT GUARANTEE),以及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等。
产品特点:
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商业信用,信用性好,灵活性强,应用范围广泛。
办理条件:
有真实的项目或贸易背景;能够提供我行要求的反担保条件。
办理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出申请,按照我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我行审查同意后,客户与我行签订相关合同,对于需提供反担保的,还应按我行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
3、我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开出保函。
二、外汇贷款
业务简介:
外汇贷款指我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贷款。为借款人提供短期或中长期外汇资金融通,用于生产、贸易等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要,或设备、技术等中长期资金需要。
办理条件:
借款人取得我行评级授信及外汇贷款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提出外汇贷款申请,并将贷款材料提交我行。
2、我行审查同意后,办理外汇贷款出账手续。
3、借款人取得贷款后由我行办理委托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