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消费者在餐饮、零售、停车场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为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保证人民币现金顺畅流通,2018年7月、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遭遇拒收现金,可以在现场进行录像取证,并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010-68559550)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12363)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