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用金分期产品简介
零用金分期是本行向符合条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在其预借现金额度内取现或转账至持卡人本人本行借记卡账户,并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本金和息费的业务。
二、零用金分期业务规则
(一)适用卡种
零用金分期适用于凤凰标准系列信用卡、凤凰如意卡。凤凰公务卡、凤凰福农卡(信用卡)、凤凰福瑞卡不适用该分期业务。
(二)申办时间
自取现记账日至该笔取现的当期账单日晚21:00前,分期金额需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在此期间任意一天持卡人都可以申请零用金分期。
(三)办理渠道及流程
1.手机银行:登陆北京农商银行APP或凤凰信用卡APP,根据需要选择分期种类申请分期。
2.微信渠道:关注“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公众号,绑定信用卡,选择分期申请。
3.客服渠道:主卡持卡人本人致电本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1096198客服热线转接人工申请。
(四)零用金分期收费标准
分期期数(每个账单周期为1期)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每期利率 | 0.60% | 0.60% | 0.60% | 0.60% | 0.60% | 0.60% |
年化利率 | 10.77% | 12.24% | 12.78% | 13.03% | 13.23% | 13.27% |
预借现金利息 | 首月一次性收取。同标准信用卡定价策略 | |||||
分期利息收取方式 | 按期收取,每期利息=分期总金额*每期利息利率 | |||||
单笔最低分期金额 | 500元人民币(含) | |||||
说明 | 1.分期利率有优惠折扣的,以营销活动通知及实际交易页面展示的利率为准。 如:客户取现15000元或欲转账至本人借记卡(本行)用于旅游消费,选择3个月分期,则每月还款3054元(利息54元),三个月还清。 |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一)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若在零用金分期期间由于账户逾期、销户、注销卡片、账户被冻结等原因导致状态不正常,或本行认为其资信状况发生恶化,或持卡人涉嫌洗钱、诈骗、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持卡人的未摊销分期本金将全部转为到期应付,该分期提前终止。本行有权宣布分期终止,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
2.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其他欠款项。
3.持卡人违反了本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4.持卡人已无清偿能力或身故。
5.本行认为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本约定条款或本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6.持卡人涉嫌从事洗钱、诈骗、恐怖融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行为。或账户被洗钱、欺诈恐怖融资等违法利用。
(二)持卡人须保留通过成功办理零用金分期本金的相关消费凭证,本行拥有调阅消费凭证的权利。若发现持卡人未按照本约定条款使用现金款项或无法证明上述现金款项用于约定用途,则构成违约,本行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分期。
(三)分期终止后,持卡人零用金分期的未摊销分期本金和息费转为全部到期,持卡人须根据本期账单向本行支付信用卡账户欠款,其中包括未偿付分期余额和违约金,已经扣收的分期息费不予退还。逾期处理按照《北京农商银行凤凰信用卡领用合约》相关条款执行。
(四)其他零用金分期业务约定详见《凤凰信用卡零用金分期业务约定条款》。